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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话题聚焦水泥行业政策

作者:  浏览量:2572  发布时间:2014-08-24 15:38:46  

五大话题聚焦水泥行业政策

2014年上半年,针对水泥行业日益凸显的供求矛盾,政府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包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制定新准入政策、引导行业进行良性竞争等,力度、强度、针对性都不断加大。遏制新增、加快淘汰、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多措并举为水泥行业的发展指明了转型升级的方向。


遏制新增迫在眉睫


从化解产能过剩改革开始,我国水泥行业仿佛陷入了“越淘汰越过剩”怪圈,其重要原因是新增产能速度远超淘汰落后速度。坚决遏制新增、提高水泥行业准入门槛迫在眉睫。


2013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提出严格控制产能规模,淘汰一批过剩产能。2014年上半年,我国水泥产量同比增幅明显下降,创本世纪以来同期新低;累计利润总额同比大幅上涨53%,销售利润率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这是水泥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取得的初步成果。


为进一步发挥其功效,今年5月,工信部公布《水泥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本)》(征求意见稿),对建设标准与生产布局、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标准作出了约束。


随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三部门联合颁布《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从7月1日起,采取差别电价的方式来遏制新增,同时迫使水泥行业升级产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


88,工信部又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遏制水泥新增产能,对水泥行业提出了五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坚决遏制新建扩能项目,防止产能边化解边增加;加快项目清理,提出违规项目处理方案;加强信息服务,改进行业管理;加强舆论引导,查处典型案件。


总体来说,我国水泥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任务非常艰巨。从国家不断出台遏制新增产能的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层面对遏制新增产能下定了重大决心。若要尽快有效地化解过剩产能,遏制新增是关键一步。不仅仅是对于水泥行业,其他行业亦是如此。


加快淘汰势头猛进


718,工信部公布《2014年首批淘汰水泥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责令40多家上榜企业尽快完成彻底淘汰工作。这标志着我国已经将淘汰落后产能这一任务分解落实到实处。这一举措还将继续推进今后我国工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


第一批淘汰企业名单的公布是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要求进行的。涉及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等工业行业,


通知还要求: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4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生产线(设备),确保在2014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并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产能置换落到实处


产能置换是我国水泥产能过剩情况下的革新措施。通过产能置换,为淘汰落后产能寻找一个新出路,对于地区间不平衡的产业分布也会起到均衡作用。当前,水泥行业仅靠行政命令淘汰落后产能虽然行之有效,但终归不是长久之计,将淘汰既有生产线与企业新增产能相关联,产能才能变得可控。


早在2013年,国务院颁发《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今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中提及产能置换,就有明确要求: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虽然一直被提及,但始终没有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在现实生产中就出现了一系列钻政策空子的“假置换”现象。


731,工信部发布《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置换的具体办法,确定了置换产能的范围、公开产能置换指标、明确置换方案内容、落实对置换方案的监督。


此《通知》中有一大亮点值得注意,即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对于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的东部地区来说,有序的淘汰一些落后产能企业以及交易部分产能置换指标,对于缓解东部地区水泥竞争压力、环境压力,带动西部地区水泥产业的发展有利无害,更有利于全国范围内水泥产业布局调整和优化。


兼并重组势在必行


兼并重组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也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问题的迫切需要,已成为建材行业大势所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规模以上水泥生产企业3491家,平均产能规模约90万吨;而美国有39家水泥公司,平均产能规模210万吨。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我国水泥产业集中度低,企业小而分散的问题。


37,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在兼并重组中的主体作用提出了具体意见。产能严重过剩的水泥行业首当其冲,加快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是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此《意见》出台,从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完善土地管理和职工安置政策、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强服务和管理、健全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七个方面对企业兼并重组提出具体的要求。


相信《意见》的下发能使水泥行业通过兼并重组重新焕发生机。


环保治污刻不容缓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各地对水泥行业的产能控制较前几年落实更加严格。同时提出要加快水泥行业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加速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随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水泥新规的公布实施,为行业建立起与时俱进的行业规范体系,使行业去过剩产能、绿色转型有更明确的法律规范。


725环保部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决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


此《方案》规定,在2015年7月1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155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60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据统计,此方案中涉及的2014年水泥企业大气污染治理企业共215家,其中河北省治理力度最大,企业数量达到82家。


实际上,自今年年初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以来,各地均出台了针对水泥等高污染行业的中短期行动计划。其中,河北省率先对石家庄、保定和廊坊的100多家中小水泥企业进行拆除关停。并提出到2017年,熟料产能控制在9000万吨,淘汰水泥产能6000万吨。水泥企业从378家减少至150家,熟料企业数量由93家减少到40家。江苏省、四川省与山东省均出台了行动计划。


这些具体环保措施的发布,为地方政府以及水泥企业提供了具体可行环保方法。环保政策不再是一纸文字,而是切实可行的措施。


摘自《中国建材报》201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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